摘要: 9月23日上午,從江縣司法局西山司法所聯合鎮綜治辦、頂洞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。
印象貴州網訊(吳東海 楊光永)9月23日上午,從江縣司法局西山司法所聯合鎮綜治辦、頂洞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。 據了解,在一個月前,頂洞村的姚某支與梁某美各養殖有一頭黑豬仔,兩人協商將兩只豬仔帶到“今懂”坡(侗語音譯)山場喂養。當地村民梁某龍的妻子到茶油地除草,經過該坡時,發現有一頭“野豬”在活動,受到驚嚇,想著平常莊稼沒少受野豬毀壞,以及在電視上看到野豬傷人的故事,于是打電話給丈夫梁某龍上山處理。梁某美的丈夫蒙某群聽聞山上有“野豬”,考慮到自己養殖的豬仔會被傷害,匆忙趕到現場。此時梁某龍夫婦已經將“野豬”控制,蒙某群見狀表示被打的“野豬”正是自家養在山上的家豬,亂竄到梁某龍的油茶地,破壞了莊家。因在驅趕的過程中,導致該豬仔死亡,由此雙方引發財產損害賠償糾紛,頂洞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多次調解未果。 西山司法所本著以“為群眾做好事、謀實事”為出發點真心消除隱患,聯合鎮綜治辦、頂洞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再次組織雙方進行協調。通過宣傳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《民法典》侵權責任編等相關法律,告知當事人對散養的豬仔監管不到位,侵害他人財物應當承擔賠償責任,同時要保護野生動物不能捕殺。經過深入細致做雙方的疏導解釋和釋法析理工作,最終將這起因“誤殺”家豬鬧烏龍事件而引發的矛盾糾紛得以妥善化解。 西山司法所始終堅持勇于擔當、積極作為的工作作風,緊緊圍繞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活動要求,深入村(居)開展法律服務活動,今年以來,西山司法所成功化解矛盾糾紛20余起,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50余人次,開展普法宣傳8次,維護了轄區社會的和諧穩定。 編審:融媒中心 |